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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作者:admin  出自:继教网总编室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1日

2009年11 月27日,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会议在重庆市召开。全市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教师进修学校(院)负责人、培训部主任共100 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陈德华主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师范处处级调研员余仁清、重庆市自考委员会考籍考务处处长胡松涛、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副总编王冬冬等领导出席了此次会议。

照片 会议现场

陈德华副主任首先发表讲话,传达并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 [2009]1 号)以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 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的通知 》(渝教师[2009]32号)的文件精神,并围绕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设置的背景、意义、特点进行了阐述。

余仁清调研员就重庆市教师学历层次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强调重庆市作为此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课程与在职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的试点省份,首先要提高认识,结合重庆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积极宣传,广泛动员,深入发动,组织有学历达标和提升需要的教师参加本项目的学习及考试;其次强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开设是提升重庆市教师学历水平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区县一定要抓住此次机会,着力提高重庆市教师的学历水平,从而提升重庆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最后,他明确了开展试点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及各部门职责,要求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根据本区县的实际情况制定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完善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职能,支持和鼓励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本专业学习和研修。

胡松涛处长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的设置表示肯定,并结合重庆市近几年的自考情况对项目背景、项目特点以及考试流程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照片 现场2

会上还举行了“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的授牌仪式,继教网副总编辑王冬冬代表继教网向奉节县教师进修学校、涪陵区教师培训中心、北碚区教师进修学院、万盛区教师进修学校、奉节县教师进修学校、大足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北区教师进修学院、垫江县教师进修学校以及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等第一批申报的学习中心授予牌匾,并在发言中详细介绍了该项目的八大特点,对教学计划和考试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各区县与会代表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接下来即将开展的招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照片 授牌

会上,与会代表还结合各区县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就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考试报名等细节问题做了咨询。

照片  与会代表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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