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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 [2004]4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师范司《关于支持组织开发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的函》 (教师司 [2005]33号 )的要求,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为保证项目科学、有序实施,按照资源开发实行“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专家评议、择优立项”的原则,资源建设编委会编制了《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申报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凡具备条件并愿意承担本项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根据本指南申报项目。 二、关于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轮课程资源开发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以推动教师终身学习为目的,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发的资源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利于教师自主学习和发展,对教师实际教学具有较强指导意义。 资源开发在教育部关于教师教育课程资源建设的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下,在整合现有优质培训课程资源的基础上,系统规划、重点开发、分步建设;开发重点是建设一批满足教师急需、方便校本学习、具有远程特色、立体多样、优质高效的课程资源。 开发的资源应坚持紧密联系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尤其要面向基础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突出以下特性: 1.科学性:依据教师专业发展规律,遵循教师在职学习特点,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主要内容,注重课程资源开发建设的立体化和综合性,科学设计和建构课程的目标、内容、学习方式和评价方法。 2.针对性:准确把握新课程实施过程中阶段性需求特点,针对一线教师关注的热点和教育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难点,突出对新课程最新研究成果和实施策略的学习与应用。 3.实效性:以建设理论联系实际的桥梁性课程资源为特色,立足校本实践,强化问题解决,采用专题和案例等方式方法,突出课程内容选择和组织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激发教师的学习兴趣,促进教师在学习中提高、在实践中发展、在反思中成长。 4.选择性:体现课程超市的理念,分层次、分学科、全方位、多专题,采用文本、光盘、网络课程等多种呈现方式,满足教师多样化需求。 5.参与性:围绕新一轮培训的学习主题组织课程板块,从问题研究入手建构学习模块,以案例分析的方式搭建教师学习平台,帮助教师主动学习,合作探究,共同提高。 三、关于《方案》内容规划和资源开发要求 本轮课程资源开发包括师德教育、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四大课程板块。每个课程板块包涵不同的学习模块。学习模块下细分为不同的学习专题。课程开发采取以专题立项的形式,突出问题解决。《方案》采用了开放表式形式,只列到“学习专题”层面,对每个“学习专题”之下的子项目未作进一步规定,申报者可根据《方案》规划和自身长期研究成果,紧密结合中小学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以及核心问题,组织题目。 本轮课程资源的载体形式为文本、音视频教材、网络课程等的集成或互补,构建立体化课程资源包。 课程资源的具体载体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呈现方式要多样,应充分运用音频、视频、图片、动画等多种媒体形式,提高资源呈现方式的生动和可读、可视性。 开发的资源要丰富,必须提供必要的学习内容,要有配套的文献、资料、案例等信息资源支持。可按照“学习目标、问题导入、认知学习、案例分析、交流讨论、资源链接”的模式,保证课程资源能够有效促进教师进行参与式、研究性学习。 内容的前瞻性和实效性。所开发的培训课程,要特别注重以实践为基础,围绕中小学教师在实施新课程改革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跟踪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实践,突出课程内容的前瞻性和实效性。 四、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单位的在职人员,包括高等院校、中小学和教师教育教研、培训机构的教师。申报人一般应有高级职称,长期从事基础教育或教师教育教学及研究工作,具有较深的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理论造诣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个人申报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2.申报人即为项目负责人。单位申报时,应明确指定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3.以申报人为核心组成项目组,项目组成员应包括学科专家、课程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熟悉网络课程制作的技术人员。 4.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能提供必要的条件(设备及网络环境等)并能对申报人在项目运行中的人力、经费、时间等给予保障。 五、申报立项程序 1.申报人可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http://www.teacher.com.cn)等媒介上下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本,也可向项目管理办公室索要“项目申报书”的纸介文本。本“项目申报书”复印有效。 2.申报人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邮寄到“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 3.申报的项目需经项目办进行初审,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人答辩复审,最后报经编委会审定立项。 4.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公布,同时书面通知申报人。 5.批准立项的项目, 项目办将与项目负责人签署《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向项目组提供《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项目管理办法》”以及“光盘、网络课程制作技术规范”等有关文件,作为项目组资源开发的依据。 六、项目经费支持 1.批准立项的项目均可获得课程资源开发经费资助,经费支持额度视开发资源的种类、内容、形式及成本等具体情况而定,但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 8万元人民币。 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中‘项目经费预算’栏目的内容。 2.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课程资源开发的各项支出。本项目不提供计算机购置、网络硬件环境建设等费用。 3.项目经费分三次拨付,具体进度为:项目批准立项并签署任务书后拨付总额度的 30%,中期评估检查通过后拨付总额度的 30%,经费总额度的 40%须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 4.项目负责人有对资助经费使用的支配权,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办通过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和抽查等方式,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5.项目组应在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时提出经费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结题验收时,应出具有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计部门审核的经费使用报告。 七、组织管理机构 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领导下,组成课程资源开发编审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领导、全国网联秘书处领导、各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领导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相关领导组成,具体领导、协调本轮课程资源的开发建设工作。 在编委会领导下,组成课程资源开发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聘请全国著名学科专家、课程专家、教育技术专家以及教育管理专家任委员,具体负责《方案》制定、项目立项方案评审、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编委会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项目办人员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网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个项目的《方案》研制组织、项目招标信息发布、招标评审、工作任务书签订组织以及项目日常的协调管理、经费拨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组织、协调工作。 八、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005年 9月底,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门户网站、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网和中国教育报等媒体以及邮寄方式发布项目招标信息,开始项目招标立项的申报工作。 2.2005年 12月 10日为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项目申报书”一律以书面形式( A4开本,微机打印,一式 10份),通过邮政快递邮寄到项目办,同时以 VCD光盘形式附送电子文档。 3.2006年 1月 20日前完成立项初审、答辩复审和审定立项工作,项目办发布立项通知,通知到项目负责人本人,并与项目负责人签署“工作任务书”。 4.2006年 6月 30日前,项目组将完成的课程资源交项目办结题验收。 5.从 2006年 4月开始,项目办按照“工作任务书”规定的时间进度,陆续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评审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展和检查验收情况划拨经费。 九、课程资源开发目录
十、项目办人员及联系方式 毛飞飞:(010)58803988, 13051996777 杨树山:(010)58803988, 13911803077 靳剑辉:(010)58581626, 13910292364 魏振水:(010)58581983, 13901295531 传 真:(010)58803977 邮政编码:100875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 19号京师大厦 4层 9408 电子邮箱:
全国中小学教师远程非学历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项目 管理办公室 2005 年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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