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征求对《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2015-09-22 来源:教育部网站 点击数:10691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教育信息化目标任务、全面深入推进“十三五”教育信息化工作,教育部近日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起草了《关于“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入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中指出,“十二五”以来,尤其是《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正式发布和首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后,教育信息化工作坚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核心理念,坚持应用驱动、机制创新的基本方针,加强顶层设计、多方协同推进,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标志的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当前,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计算、3D打印等新技术不断涌现,经济社会各行业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社会整体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对教育的革命性影响日趋明显。党的十八大以来,“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等有关政策密集出台,信息化已成为国家战略,教育信息化正迎来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等重要任务对教育信息化提出更高要求,也为教育信息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教育信息化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
      《意见》要求,各地要教育局要深化发展理念,明确“十三五”教育信息化的指导思想与核心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与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支撑作用和对教育创新发展、均衡发展、优质发展的提升作用;基本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中国特色教育信息化发展路子。
      《意见》要求,全面深化“三通两平台”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坚持融合创新,拓展教育信息化应用广度与深度;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推动教育信息化全面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信息化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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