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9-07-05 来源:教育部办公厅 点击数:25816 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成员的通知》部署,经个人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推荐、教育部组织专家审核和公示等程序,认定瞿佳等85人为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成员。

  宣讲团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指导下开展工作。宣讲团日常工作委托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温州医科大学牵头组织实施。为扎实做好宣讲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讲督导结合。教育部将组织宣讲与赴地方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调研督导相结合,宣讲团成员在宣讲的同时,应当积极主动了解当地特别是教育部命名的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并及时、简要向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报告有关情况。

  二、层层抓好宣讲,上下协同推进。在组建全国宣讲团基础上,鼓励建立省级及以下宣讲团,上下联动,共同推进近视防控。各级宣讲团参与当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指导、调研、督导,引领本地近视防控树典型、出经验。

  三、完善机制建设,提高宣讲水平。研究制定宣讲团章程,建立宣讲团负责人会议制度和全体成员会议制度。通过组织集中研讨和专题培训,更新近视防控宣讲内容,创新宣讲模式。通过政府部门协同,媒体参与,专家进校园、眼健康课堂、妈妈课堂等形式,引领近视防控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营造全民防控氛围。

  四、强化使命担当,严格履行职责。宣讲团成员应当主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技能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学期内平均每月进校园宣讲1次、全年累计宣讲不少于8次。宣讲团成员应当及时根据宣讲对象的意见建议,调整宣讲内容,改进宣讲方式,确保宣讲效果。严禁利用宣讲团成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

  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将适时遴选第二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成员。

  宣讲团宣讲调研督导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立京、张伟,010-66096150,liulijing@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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